回复: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2008国家原创动漫高级研修班(动画剧作方向)招生的通知
一.
研修班举办时间
2008年11月10日---12月4日(共202学时,每周学习6天,周日休息)。11月9日学员报到,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
招生对象
1.
一线具有创作经验的动画剧作创作人员
2.
动画剧本创作突出成就者
3.
高等院校从事动画剧作教育的骨干教师
三.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员正确掌握动画剧作的基本形式和有关理论,把握编剧在动画创作中的作用,学会从剧作的角度对动画进行分析和把握,并最终能够独立进行动画剧本的构思和创作,提高广大动画编创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理论素养,借鉴国内外优秀动画作品成功经验,促进动画剧本创作及市场开发、营销。
四.
招生组织
研修班限额招生40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和有关动漫从业单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招生要求和本通知所附的学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组织推荐学员,各推荐单位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多推荐1人,以供遴选。我司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意见,征询专家意见后,确定学员名单.。
五.
研修班纪律要求
为规范研修班教学管理,全面、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发挥郊益。研修班学员需就严格执行学习纪律签订承诺书。学习期间,必须全程参加学习,缺勤达到一定比例的,需自行承担学费。学员在学习期间需认真按时完成相关课程的作业。
六.
教学安排
研修班课程安排见附件3。学员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后,颁发结业证书。
七.
经费
研修班学员的学费和学习期间的食宿费用(住宿按三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安排)由财政专项资金负担,往来北京交通费自理。
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学员推荐名单报我司动漫处。
特此通知。